一、捐赠方式
1、毕业生捐赠
有捐赠意愿的同学,请从图书馆的主页下载(浙江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赠书登记表.doc )或去图书馆一楼借还书处领取表格,填妥相关信息后,在近期带上要捐赠的图书及《毕业生赠书登记表》前来办理捐赠手续。
赠书接收地点:图文信息中心一楼总服务台
赠书接收时间:周一至周日8:00—21:00
联系电话:0579-82298659
2、校友捐赠
本校教职工及校友所编、著文献陈列“浙师大文库”,捐赠者可通过计算机网络在“图书捐赠”栏目上查阅收藏信息。网址为:http://lib.zjnu.edu.cn/268/list.htm
联系地址: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,浙江师范大学图文信息中心一楼总服务台;邮编:321004
电话:0579-82298659
E-mail: zsdwk@zjnu.edu.cn
3、其它捐赠
(1)到馆捐赠:浙江师范大学图文信息中心一楼总服务台
(2)邮寄捐赠: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,浙江师范大学图文信息中心一楼总服务台,邮政编码:321004
(3)大批捐赠可由本馆派员提取
二、入藏原则
本馆以接受有益教学科研之各类型文献为原则,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文献将被纳入馆藏:
(一)适合大学本科及以上层次,属本校教学科研学科范畴,具有学术参考价值。
(二)属本馆缺藏或复本量不足者。
(三)内容与出版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原则上应为正式出版物。
(四)外观品相适合馆藏与利用。
(五)文献类型:学术著作(包括著、编、译、审)和其他作品(包括日记、笔记、自传、信件、手稿);地方志、乡邦文献、家谱及族姓资料、各地政协或文史委编辑的地方文史资料、各类志稿、专业志、部门志及地方党史资料等地方文献;反映本校历史和现状的各种资料(年鉴、手稿、照片、报纸、讲义、信函、日记、画册、音像视频等);私人收藏的中外古籍、舆图、碑文、史稿、经卷、画卷、金石拓片、名家批校本及其他有收藏价值的手迹、书稿、信函、自传、札记、回忆录、照片、录音;学位论文、科技报告、专利文献、标准文献、政府出版物、产品资料等特种文献等。
以下文献一般不纳入馆藏:
1.违反我国出版法、著作权法、版权法及相关法律的文献;
2.涂抹、水渍、破损已不能使用的文献(校友成果、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古文献、地方文献或名人手稿,则不在此限);
3.内容、时间失效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文献;
4.未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核出版的图书文献,原则上不纳入馆藏;
5.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规划的文献。
三、相关权益
受赠文献一经接收,本馆即拥有对该文献的所有权和处理权。
本馆有权根据受赠文献的实际状况决定典藏、加工及利用方式,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即对不予收藏的文献进行处理。对失去保存价值的受赠文献,图书馆可按相关规程进行藏书剔旧处理。
本馆接收受赠文献后,将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或感谢信以示感谢和鼓励。对不宜收藏的文献亦可不回复收藏证书。请捐赠者提供联络人及联系方式,以方便本馆发函致谢。
所有纳入馆藏之受赠文献将加盖“赠书”印章以示纪念。诚恳捐赠人能在图书扉页上签名、赠言或铭章。
对于数量巨大或特别贵重的捐赠,除按正常管理办法外,本馆将根据需要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。
本校师生、校友或与本校相关的文献将入藏浙师大文库,部分进入校史室展示,其它受赠文献将根据内容入藏相关藏书区,供读者借阅使用,入藏文献均可在本馆主页上“图书捐赠”栏目http://lib.zjnu.edu.cn/268/list.htm上查阅收藏信息。
凡属于不予入藏的受赠文献,本馆将根据下述“不入藏文献资料处理办法”进行处理。
1.具有参考价值且状况良好的文献,但本馆已有收藏或超过5个复本,或不适合本馆收藏的文献,转赠其他单位或与其他单位交换本馆缺藏文献。
2.毕业生捐赠的使用过的教材或参考资料,作为图书漂流惠及本校师生。
3.复制、盗版、残旧普通文献,直接淘汰。
4. 未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核出版的图书文献,内部出版物,原则上不纳入馆藏流通,作装箱收藏处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