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,维护浙江师范大学的声誉,也为了保证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,确保电子资源的正常使用,图书馆吁请各使用单位和个人,重视和遵守电子资源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。任何单位和个人,在使用电子资源时,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:

1.图书馆购置的电子资源仅提供给本校教工和学生使用。

2.本校购置的电子资源仅用于个人学习、教学及研究目的,禁止将帐号和密码告诉校外人员,禁止将电子资源的内容用于任何商业用途。

3.严禁利用软件工具或其他方式连续、集中、批量地下载数据,严禁整期、整本地下载电子书刊全文,以免被数据库商作为超出正常阅读、浏览速度的滥用行为对我校采取制裁措施。

4.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设代理服务器,使校外人员访问图书馆购买的文献数据库。

5.如发现违规行为,图书馆将予以相应处罚。情节严重者,将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。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和一切后果由违规者自负。

6.请广大读者协助我们共同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利益,如发现违规行为,请向图书馆举报。

电话:8229789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