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捐赠方式


1、毕业生捐赠

有捐赠意愿的同学,请从图书馆的主页下载(浙江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赠书登记表.doc )或去图书馆一楼借还书处领取表格,填妥相关信息后,在近期带上要捐赠的图书及《毕业生赠书登记表》前来办理捐赠手续。

赠书接收地点:图文信息中心一楼总服务台

赠书接收时间:周一至周日8:0021:00

联系电话:0579-82298659

2、校友捐赠

本校教职工及校友所编、著文献陈列“浙师大文库”,捐赠者可通过计算机网络在“图书捐赠”栏目上查阅收藏信息。网址为:http://lib.zjnu.edu.cn/268/list.htm

联系地址: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,浙江师范大学图文信息中心一楼总服务台;邮编:321004

电话:0579-82298659

E-mail: zsdwk@zjnu.edu.cn

3、其它捐赠

1)到馆捐赠:浙江师范大学图文信息中心一楼总服务台

2)邮寄捐赠: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,浙江师范大学图文信息中心一楼总服务台,邮政编码:321004

3)大批捐赠可由本馆派员提取



  • 图书馆文献捐赠管理办法(修订)


高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,接受文献捐赠是加强馆藏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为了更好地处理受赠文献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一、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文献均可纳入馆藏:

(一)适合大学本科及以上层次,属本校教学科研学科范畴,具有学术参考价值。

(二)为本馆缺藏或复本量不足者,馆藏复本为5本为宜

(三)内容与出版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原则上应为正式出版物。

(四)外观品相适合馆藏与利用。

(五)文献类型:学术著作(包括著、编、译、审)和其他作品(包括日记、笔记、自传、信件、手稿);地方志、乡邦文献、家谱及族姓资料、各地政协或文史委编辑的地方文史资料、各类志稿、专业志、部门志及地方党史资料等地方文献;反映本校历史和现状的各种资料(年鉴、手稿、照片、报纸、讲义、信函、日记、画册、音像视频等);私人收藏的中外古籍、舆图、碑文、史稿、经卷、画卷、金石拓片、名家批校本及其他有收藏价值的手迹、书稿、信函、自传、札记、回忆录、照片、录音;学位论文、科技报告、专利文献、标准文献、政府出版物、产品资料等特种文献,等等。

二、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文献不纳入馆藏: 

(一)违反我国出版法、著作权法、版权法及相关法律的文献;

(二)涂抹、水渍、破损已不能使用的文献(校友成果、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古文献、地方文献或名人手稿,则不在此限);

(三)内容、时间失效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文献;

(四)包含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宣扬宗教极端思想、诋毁国家制度和政策等危害意识形态安全的内容。

(五)未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核出版的图书文献;

(六)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规划的文献。

三、对捐赠文献的管理

(一)受赠文献一经接收,本馆即拥有对该文献的所有权和处理权。

(二)本馆有权根据馆藏需求及意识形态审核结果决定典藏、加工及利用方式,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即对不予收藏的文献进行处理。对失去保存价值的受赠文献,图书馆可按相关规程进行藏书剔旧处理。

(三)本馆接收受赠文献后,将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或感谢信以示感谢。对不宜收藏的文献亦可不颁发收藏证书。请捐赠者提供联络人及联系方式,以方便本馆发函致谢。

(四)所有纳入馆藏之受赠文献将加盖“赠书”印章以示纪念。恳请捐赠人能在图书扉页上签名、赠言或铭章。

(五)对于数量巨大或特别贵重的捐赠,除按正常管理办法外,本馆将根据需要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。

(六)本校师生、校友或与本校相关的文献将入藏浙师大文库,部分进入校史馆展示,其它受赠文献将根据内容入藏相关藏书区,供读者借阅使用,入藏文献均可在本馆主页上“图书捐赠”栏目上查阅收藏信息。网址为:http://lib.zjnu.edu.cn/268/list.htm

(七)凡属于不予入藏的受赠文献,本馆将根据下述“不入藏文献资料处理办法”进行处理。

1.具有参考价值且状况良好的文献,但本馆已有收藏或超过5个副本,或不适合本馆收藏的文献,转赠其他单位或与其他单位交换本馆缺藏文献。

2.毕业生捐赠的使用过的教材或参考资料,作为图书漂流惠及本校师生。

3.复制、盗版、残旧的普通文献,直接淘汰。

4.未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核出版的图书文献,内部出版物,原则上不纳入馆藏流通,作装箱收藏处理

四、咨询和联系方式

地址: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,浙江师范大学图文信息中心一楼总服务台;

邮编:321004

联系电话:0579-82298659

E-mail: zsdwk@zjnu.edu.cn